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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立德,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和《东北林业大学师德先进评选办法(试行)》(东林发〔2020〕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或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将师德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推进。成立师德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科室密切配合、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把师德建设融入到本单位管理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作为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的核心内容,营造“三全育人”的良好氛围。

3.加强师德制度建设,有完善的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等制度,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注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师德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4.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积极开展师德教育、论坛、表彰、宣传等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教师有较强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5.师德建设成绩突出,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本单位特色。教职工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章制度,三年内无师德失范行为。

6.教研室、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参评,相关评选条件可依托所属二级党组织。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宪法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能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到“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

2.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爱岗乐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师德失范行为。

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工作业绩突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年的成长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具有和谐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在教育教学和师德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二级党组织择优推荐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不予推荐。各单位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

(二)学校评审

各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师德先进个人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公示期内一旦发现候选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问题,取消参评资格,不再补报。

(三)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材料包括东北林业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师德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纸质版送至综合办公楼733,电子版发送至dl_jgb@163.com。

联系人:张天白;联系电话:8219218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