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教师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围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引导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师全面科学发展,不断提升立德树人的本领和能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部党组、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
2. 统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3. 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5. 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
6. 负责对新入职教师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教师培训。
7. 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职称评聘、各类评奖评优工作、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和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8. 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