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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日前,教育部制定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提出倡导希望,划定基本底线。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宣传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准则》《意见》内容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学校近期出台制定的《东北林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东北林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四个系列文件,对教职工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准则》《意见》及相关文件的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