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校内文件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切实增强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通过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校党委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以二级党组织为主,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面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体系。

  第四条党委宣传部作为牵头单位,做好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作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学习内容与形式

  第五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教职工系统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学习了解“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铸魂育人。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

  (三)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国内外形势,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充分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深入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与重要文件精神,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代会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服务东北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学习研讨。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党中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文件和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学习了解东林校史和校情校策,弘扬东林精神。

  (五)师德师风相关内容。弘扬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学习教育界时代楷模、人民教育家、教书育人楷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等先进典型事迹;学习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主开展警示教育。

  (六)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以专题辅导作为集中学习的主要方式。学校统一安排与二级党组织自主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主要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组织,每次集中学习应明确主题,也可邀请学校理论政策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辅导。

  (二)以实践活动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每年可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前往校内外各类思想文化教育基地、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林业实践基地以及乡镇、农村等学习考察,鼓励支持教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以个人自学和党支部促学作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途径。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开展自学,自学应以研读党代会报告、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著作以及中央有关重要文件为重点,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立德树人的有力支撑。各党支部可结合各类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工作要求,组织深入交流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做理论学习的先锋模范,积极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群众参加理论学习。

  (四)不断探索网络、新媒体学习渠道。将网络、新媒体等学习方式作为拓展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校院两级要充分发挥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有效整合学习资源,创作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政治理论学习作品,形成新媒体平台学习与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实践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政治理论学习新局面。

第四章学习管理与要求

  第七条学校党委将统筹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为二级党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指导。

  第八条党委宣传部负责组建学校理论政策宣讲团和资料库,为各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供师资和内容服务。原则上教学周内周三下午不排课。

  第九条各二级党组织每周安排1次教职工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含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为主要对象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等。

  第十条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进行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的教职工应进行补课。

  第十一条教职工参加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出勤情况将作为各类评优推荐的重要依据,缺勤且未在当年年终考核前完成补课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教职工经学校选派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由派出部门出具学时证明,可计入本人当年理论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考核评估内容。如有单位因学校运行保障等工作,开展集中学习有困难的,可另行安排时间或采取其他学习形式。

  第十三条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要落实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将其作为落实院长与书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做好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要与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强化广大教职工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发展相结合,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要分类做好重点群体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在此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党员、各类人才、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等群体的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体系。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层面高水平辅导报告。

  (二)党委组织部(党校)可将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关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的组成部分,并针对不同群体的学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完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三)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工会、教师发展中心等要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有序推进各类人才的学习教育工作。

  (四)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要以青年教师,尤其是新入校教师为重点,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工作。

上述各类重点群体在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基础上,还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积极选派教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学习工作安排,选派党政管理干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青年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网络评论员等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原《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东林发〔2018〕33号)同时废止。